屏幕尺寸和所谓的用户体验

因为廉通的傻逼,我很不爽,我下决心要把这个月的3G流量用爆。
所以我在户外祭出了杀器来福板。

从日本回来之后,我为了度夏,买了牛排背膜回来贴,在贴废两张之后,第三张终于贴得七七八八(其实和第一张差不多的完成度),虽然有很多气泡,但是放了一两周后大部分消失,好像我浪费了两张膜……但是就可以裸奔(其实也就是不带套)随便丢以及带出门了。
周末带了一下,感觉的确不一样,带套是捧着本书的感觉,而裸奔出去,就真的是拿着一个平板的样子。也因此才觉得,10寸的平板电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似乎是有点大了。尤其是今天刚上车开微博就看到一条:
“有时候我觉得在早高峰那么拥挤的地铁里还举着个iPad看连续剧的人特别二,又占地方又挡道。”

体积是一个方面,屏幕过大的另一个坏处是总觉得会被别人看到,这还是广角屏……
所以我觉得,一个7寸的平板必然有它的使用价值,尽管这个尺寸不被已故的教主所承认。如果明天发布的Google官方平板电脑只有200刀还能插卡的话,或许我会想弄一个来玩玩看。

很多事物,真的只有你认真去尝试过才会知道是不是好,比如我现在也不太抗拒4.x寸的手机了,再抓起3.7寸的墓碑去输入一些东西的时候,我觉得这屏幕好小——而当年我刚用这支手机的时候,我觉得好大。哪怕真的不合适你自己,于是从你自己的角度出发一味去否定它对别人的价值,这是一个单纯的暴君。
乔布斯就是这样一个暴君,养出一群对着他摇尾巴的抖M的暴君。

早上又看到一条新闻,似乎4寸的下一代iPhone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,另一个被乔教主否定的尺寸。

乔布斯否定大屏幕手机,不能阻止世界人民对大屏幕的热爱。教主否定大屏幕手机的用户体验,不能阻止群众认为大屏幕有更好的体验。当然,写了长篇大论论证3.5英寸是最适合全人类的屏幕尺寸的抖M们可以说,教主已经归西了,他不会这么做的。
从这点上,我真觉得教主不应该死。应该让教主活着抽他们的脸,就像那个从相册里直接上传到twitter一样;或者让教主坚持着3.5寸这个尺寸并看着它没落,无论哪种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结果。

另一个有意继承教主衣钵的人,叫罗永浩。
周末看了罗永浩6月的演讲,三个小时,前面都说得挺有道理,到手机那边就开始不着调了。我觉得,术业有专攻这句话真是没错的。
有人说,罗永浩的优点之一就是他有着国人难得的自嘲精神,这我同意。而在他谈起手机的时候,他的这份谦逊便荡然无存,他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,比如他也喜欢3.5寸屏幕。我很乐意看到他的手机未出世便落伍。

罗永浩此前的创业兄弟黄斌,却不愿加入这个新团队,虽然罗永浩劝了他无数次。黄斌是计算机神童,大二时就创业且当年营利。“这小子不恋物,而且是典型的程序员思维,他竟然认为安卓手机比iPhone好用。”这在罗永浩看来是难以理解的。

我认为世界上的人分很多种,就像有人喜欢蓝色有人喜欢红色一样,有人喜欢iPhone,也可以有人喜欢Android;有人喜欢iPhone的用户体验,也可以有人喜欢Android的用户体验。抹杀和自己喜好不同的所有人的意见,这样的人愚蠢至极。
甚至于说,最简单的要求,有人衣服穿S号,也有人要穿L号,这样的要求也能一刀切地否定么?

呵呵呵。

屏幕尺寸和所谓的用户体验》有一个想法

  1. xmiangui

    “乔布斯就是这样一个暴君,养出一群对着他摇尾巴的抖M的暴君。
    从这点上,我真觉得教主不应该死。应该让教主活着抽他们的脸,就像那个从相册里直接上传到twitter一样;或者让教主坚持着3.5寸这个尺寸并看着它没落,无论哪种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结果。”
    这两句你的和我的观点一模一样,我一直觉得乔帮主有一半的伟大是因为他死的是时候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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